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範

發布者:菠菜担保论坛大全發布時間:2021-07-05浏覽次數:782

   畢業設計(論文)是高等學校實現本科培養目标要求的重要階段,是學生在校期間畢業前的最後學習階段,是學生運用已學的知識進行一次全面深化、提高的綜合訓練過程,是學生素質與能力培養效果的全面檢驗,是對學生的畢業及學位資格進行認證的重要依據,是衡量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的重要評價内容。搞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對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畢業設計(論文)目的和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使學生得到工程師所必需的基本訓練和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畢業設計(論文)作為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一次較為系統的訓練,應注重以下幾個方面能力的培養:
 1.調查研究、查閱中外文獻和收集資料的能力;
 2.理論分析、制定設計或試驗方案的能力;
 3.設計、計算和繪圖的能力;
 4.實驗研究和數據處理的能力;
 5.綜合分析、總結提高、編制設計說明書及撰寫科技論文的能力;
 6.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
二、選題原則與要求
   恰當的選題是搞好畢業設計(論文)的重要前提,對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有着直接的影響。合适的選題能使指導教師與學生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使教與學兩個方面都能得到收益和提高。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應遵循下列原則與要求:
1.選題必須符合專業培養目标,滿足教學基本要求,體現本專業基本的訓練内容,有利于鞏固、深化和擴充學生所學知識,能使學生受到全面的鍛煉。
2.選題應盡可能結合社會實踐、生産、科研實驗室建設。文科及經管類的選題要突出現實性,着重分析解決當前經濟改革和社會現實生活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理科類的選題應盡可能是在研究中的科研立項課題;工科類的選題應以強化訓練和培養學生工程實踐能力為主。
3.選題類型可以多種多樣,應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使學生的創新性得以充分發揮。
4.選題的範圍和深度應符合學生的實際情況,選題應力求有益于學生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理論知識與技能,有利于培養鍛煉學生的綜合能力、自學能力、探索與鑽研能力,以适應未來社會的需求與科技發展的需要。
5.選題的可完成性是指在保證教學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經過努力能夠完成。結合生産和科研實際的較為複雜的課題,可要求取得階段性的成果。
6.下列情況的科研題目不宜安排學生做畢業設計(論文):
A.與所學專業不對口的;
B.範圍過于狹窄,内容過于單一,達不到全面訓練目的的;
C.屬于尖端科技,學生難以勝任的;
D.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無法完成或不能取得階段性成果的。
7.課題的分配原則是:一人一題(特殊情況下可以幾人一題,但每個人必須參入全過程,工作必須有所側重,論文内容不能雷同),獨立完成;因材施教,全面訓練;雙向選擇與教師分配相結合,經綜合平衡後,各學院根據具體情況而确定。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的分配,以保證教學的基本要求,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重視發揮學生的創造性為原則,防止偏離培養目标,把學生單純作為“勞動力”使用的傾向。
三、教務處的職責
1.統一管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通過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及規定,對其進行宏觀指導。
2.協調校内有關部門,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場地、設備、經費等方面的保證。
3.組織校級畢業設計(論文)檢查組,負責對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開題、中期、答辯等教學環節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
4.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考核、總結,組織經驗交流和質量評估等工作。
四、學院的職責
1.貫徹執行學校關于畢業設計(論文)的規定,結合本學院的專業特點,制定畢業設計(論文)管理的實施細則,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必須進行動員,組織指導教師、學生和有關人員學習關于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規定、撰寫規範及教學大綱等有關規定。
2.成立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确定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為學生做好畢業設計(論文)提供适當的資料、實驗條件、調研途徑等。定期檢查、指導各系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包括做好選題、開題、中期檢查和答辯等環節的檢查。
3.組織教師拟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經讨論審批後于第七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向學生公布畢業設計(論文)題目。
4.組織填報畢業設計(論文)立題卡,并于每年的12月25日前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科。以便于教務處組織專家檢查選題情況。
5.組織好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報告,并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時數的1/4左右的時間内完成,落實選題的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步驟和措施等。
6.認真組織安排好中期檢查工作。
7.組織安排好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成立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主任由學院主管教學領導或學術水平較高的教師擔任,委員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和答辯小組,組織好學生答辯資格審查及答辯工作,提前将答辯的時間、地點報教務處,以便于派有關專家參加答辯旁聽。
8.組織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答辯和成績評定。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書面總結于7月20日前交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存檔。
9.按3%的比例上報本科生優秀畢業設計(論文),上報優秀論文應按規定格式整理成3000字可供發表的學術論文。
10.學生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由各學院安排保存,保存期為三年。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送學校檔案室存檔。

五、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必須由具有講師(或相當于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科研人員或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助教不能獨立指導畢業設計(論文),但可以協助指導教師工作。
2.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應具有實際設計、研究工作的經驗,具有與課題有關範圍内較全面的知識,教風嚴謹、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能夠做到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嚴格要求學生。
.為确保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每位指導教師所指導的學生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7人。指導教師在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行期間,要有足夠的時間與學生直接見面,每天不少于2小時。

.指導教師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業務指導,應把重點放在培養學生的獨立工作能力和創新能力方面,應在關鍵問題上指導、把關,在具體的細節上要大膽放手,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5.指導教師要端正指導思想,把培養人才放在首位。要善于教書育人、因材施教、啟發引導,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力争在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達到“既出人才,又出成果”的雙重目的。
6.指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開題報告、調查研究、文獻查閱、方案制定、實驗、上機運算、論文撰寫、答辯等各項工作。理工科類應編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在學生進入課題前填寫好任務書上有關欄目後下發給學生,并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
7.指導教師應在畢業設計(論文)内容上對學生提出具體要求,如學生應完成的計算機工作(包括上機)、各項實驗數據、查閱中外文獻資料、硬件制作、繪制圖紙數量、文獻綜述、開題報告、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等。
8.指導教師必須在學生答辯前審查完畢業設計(論文)内容(包括設計說明書、計算資料、實驗報告、圖紙或論文等),并認真填寫畢業設計(論文)考核評語。
9.指導教師在整個畢業設計(論文)環節中,應按教學計劃的規定,滿足學生對指導答疑周學時數的要求。教師因公事或因病請假,應事先向學生布置好任務或委托他人代為指導。請假超過兩周者,學院領導應及時調整指導教師。
10.在校外單位做畢業設計(論文)時,指導教師應代表學校與有關單位一起,落實好與畢業設計(論文)有關的工作,妥善處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對學生的要求
1.學生應高度重視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并明确其目的和意義。
2.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過程中,學生要尊重教師、團結互助、虛心學習,要勤于思考、勇于創新,按照指導教師的要求,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
3.嚴格遵守學校、學院及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4.要嚴格按照《畢業設計(論文)手冊》的要求,認真填寫《畢業設計(論文)手冊》所規定的内容。
5.在畢業設計(論文)期間,應實行考勤制度。一般不準請假,确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時,請病假要有醫院證明,請事假要經學院同意。學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計超過畢業設計(論文)時間1/5以上者,取消答辯資格,不予評定成績,須重新補做。
6.必須獨立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一旦發現雷同、套用和抄襲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論處。
7.畢業設計(論文)結束後,應及時将成果、資料整理好交給指導教師。獲得學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者,須将設計說明書(論文)壓縮到3000字,交到教務處實踐教學科,以便學校彙編優秀畢業設計(論文)集。
七、答辯及成績評定
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後,各院系要組織答辯,答辯前成立答辯委員會。
1.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在答辯委員會組織領導下實施。
2.每個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完成後必須參加畢業答辯。在校外做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應回學校進行畢業答辯。各學院都應公開答辯,以起到示範、交流和促進提高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的作用。
3.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除指導教師給出評語外,還應由系指派一名評閱教師對其進行詳細評閱,寫出書面意見。
4.答辯前,答辯委員會要專門開會研究、統一答辯的要求,各答辯小組必須認真執行。要嚴格審查學生答辯資格,凡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取消其答辯資格,按不及格處理。
1)累計曠課時間達到或超過畢業設計(論文)總學時1/5者;
2)未完成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要求者;
3)未按照“山東理工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範”完成畢業設計(論文)者。
5.學生答辯時應寫出書面提綱,包括課題的任務、目的和意義等。參加答辯的同學要認真回答答辯小組成員的提問。答辯小組可從以下五個方面綜合考核學生的成績:
A.文獻綜述、開題報告的情況;
B.學生的業務水平(包括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外語水平、動手能力及創新能力等);

C.畢業設計(論文)的總體質量(包括選題、總體思路、方案設計、設計說明書、内容方法、計算及測試結果、文字表達、圖表質量、格式規範、結論正誤創新情況等);
D.答辯中自述和回答問題的情況;
E.整個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的工作态度及工作量大小情況。
6.答辯結束後,答辯小組(或答辯委員會)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完成質量及答辯情況進行書面評價,寫出評語、确定成績并簽字備案。
7.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由系主任審定,并對整個專業學生成績平衡(即優秀率不得超過20%,優良率不得超過65%,不及格率不得小于2%)。
八、質量控制與檢查
1.教務處組織對全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論文題目、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質量、教師指導情況、學生滿意程度、學生出勤情況、論文水平與質量、答辯與成績評定情況、存在問題等。檢查結果及時上網通報。
2.學院負責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全過程,要進行不定期抽查、中期檢查。要做好檢查記錄,并将檢查結果與存在問題寫出書面材料,報教務處。
3.指導教師對所指導學生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全程負責。
4.畢業設計期間學生因各種原因請假應嚴格執行請假制度。超過一周将延遲答辯。
5.為保證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與進度,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開始三周後,原則上禁止更換題目。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換題目的,需由學生和指導教師同時申請,學院領導小組同意,教學副院長簽字後實施,并報教務處備案。否則将不允許參加答辯或取消畢業設計(論文)成績。  
九、附則
1.本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實行。
2.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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